防止高处坠落安全管理方案一、目的 依据已制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以及重大危险源的辩识结果,实行合理有效的安全措施,以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二、管理方案内容 (1)对于高处临边作业的要求, 凡在建筑物自然基准面 2 米以上,距建筑物的外边部 1 米范围以内的所有施工作业,均称为高处临边作业。因此要求各施工作业人在此区域施工时,必须按下述要求进行。 (a)在此区域内的下方,在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已设置的情况下,方可工作(有效安全防护设施指:安全兜网,密目式安全网外防护脚手架等设施)。 (b)个人佩置安全带,在此区域施工的人员在施工中必须佩带好安全带后方可操作,并保证安全带的质量要求在安全允许范围以内。操作人员应当正确合理使用安全带。(包括高挂低用,不随意用非安全带材料将安全带接长使用,安全带上的扣、环、卡等,应系紧需悬挂安全带的位置应安牢靠等)。 (2)对于“四口”设防的要求 在日常建筑施工中对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口要进行安全防护并做到: (A)楼梯口:在楼梯段设置临时防护栏杆,材料选用 φ48 钢管或用钢筋网格加工成定型临时栏杆。其搭设或设置应当符合安全要求。 (b) 电梯井口:在垂直面上每隔 10 米设置安全平网或建筑物每层作封闭处理,在井口立面设置高度不低于 1.5 米的钢筋格栅对井口进行封闭。 (c)预留洞口:在施工中,当出现预留洞长宽尺寸大于 500 平方厘米的洞口时,可用木板、竹胶板进覆盖。当出现预留洞口面积大于 1000 平方厘米时,用钢筋网格覆盖并固定牢靠,或在洞口四周搭设防护栏杆封闭,洞口用安全网盖严。 (d)坑井口:在施工中的坑边搭设高度不低于 1.5 米的防护栏杆,井桩施工时,每天施工完毕对井桩口进行覆盖。可用木板或竹胶板,当井口直径大于 1 米时应搭设防护栏杆。 (3)对于脚手架上施工的要求 凡在高度超过 2 米以上脚手架上施工的人员,必须在下方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并使用安全带。安全防护设施严格根据安全要求进行。(即在建筑物首层设安全兜网,以后每隔 10 米设一道安全兜网,在作业层设防护栏杆和挡脚板)。 (4)对脚手架、井架、物料提身机拆除的要求 进行上述作业的人员,必须要使用安全带,并在下方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进行。 三、资金使用预算 根据公司现有的施工项目和作业人员情况,应采购安全带 500 条(现库存和正在使用的有 300 条)可基本满足需要,所需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