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爆设施安撤工操作章程一、安全章程规定: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及时安设隔爆设施水棚或岩粉棚
2、在下列地点必须安设主要隔爆棚:(1)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
(2)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
(3)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3、在下列地点必须安设辅助隔爆棚:(1)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
(2)采区内的煤层掘进巷道
(3)采纳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巷道
(4)与煤仓相通的巷道
4、水棚的水量:水棚组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计算,主要水棚不低于 400 升/平方米,辅助水棚不低于 200 升/平方米
5、水棚的排间距为 1
0 米,主要水棚的棚区的长度不小于30 米,辅助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 20 米,分散式布置的棚区的长度不小于 120 米
6、水棚距顶梁、两帮的间隙不小于 100 毫米
水棚距巷道轨面对上不小于 1
水棚应当保持统一高度,需要挑顶时,水棚区的巷道断面应与前后各 20 米长的巷道断面一致
7、吊挂水棚的挂钩,应采纳 45°斜钩,相向吊挂
8、水棚应当设置在巷道的直线段内,与巷道的交岔口转弯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50 米
9、每处水袋棚必须要使用同一规格的水袋,不得混用
10、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和掘进巷道长度小于 300 米时设 1 个棚区,300—500 米设 2 个棚区,500 米以上设 3 个棚区
11、在有支护的巷道中进行吊挂水棚的操作时,不得破坏原有支护
确需改变的,要制定专门措施,按措施施工
二、正常操作:1、安装及回撤时,要 2 分配合好,1 人观察顶板,1 人吊挂及回撤
2、在架线电机车巷道中施工之前(加注水),必须首先停电,并执行停送电制度
3、在运输巷道中施工,要有人监护、指挥运转车辆,确保安全施工
4、在安装、回撤水袋(槽)时,如巷道超高,应用木马或铁马,放稳后,人员站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