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亟待加强近几年以来,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大力推动和广阔非煤矿山企业的共同努力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对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有的企业没有仔细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建立的标准化系统没有体现基于风险的思想;有的企业标准化工作流于形式,片面强调标准化体系文件撰写,忽视了标准化体系的日常运转,重形式、轻效果;有的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专业力量不足、把关不严,现场评审走过场,评审报告照搬照抄、生搬硬套,甚至弄虚作假。为进一步法律规范标准化工作,提高非煤矿山标准化管理能力,我们应该做好以下几点。一要紧密结合“双重预防体系”, 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格遵循《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法律规范》(GB/T32025-051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法律规范》(AQ/T2025-0516)等系列标准,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紧密结合,自主创建标准化。在标准化建设的规章管理制度、机构建设、教育培训、安全管理等方面要全面融合“双重预防体系”相关内容,将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两方面内容纳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非煤矿山企业标准化体系有效运转半年以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运转经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评估合格之后,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以书面正式文件向评审组织单位申请评定标准化等级,同时提交自评报告。二要严格评审标准、程序,依法依规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单位要严格根据标准化评分办法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评审,对企业存在下述行为的,一律不予评审通过。第一个是未能根据国家安监总局颁布的标准化建设法律规范进行建设的。第二个是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出台的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三是存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设施和设备的。四是“双重预防体系”经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评估不合格的。五是未将“双重预防体系”信息纳入全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信息平台管理的。评审单位在评审前,要对企业是否存在以上行为进行确认,出具书面证明,并承担相关责任;出具虚假证明的,评审无效,并严肃追责。三要强化监督检查,落实监管职责。各级安监部门要积极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第一个是做好标准化评审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