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化建议管理条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
总则 为充分保护的调动全体员工参与公司管理的积极性,改善公司管理,提高经营效益,特制定本条例
管理范围 以下范围的建议是应鼓励和可接受的:经营管理思路和方法的改进;各种工作流程、规程的改进;新产品开发、营销、市场开拓的建议;现有产品性能的改进; 新产品技术革新、现有技术的改进;原辅材料节约、三废利用; 品质的改进;降低成本和各种消耗;安全生产;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凝聚力;其他任何有利于本公司的改进事项
以下范围的建议不予受理:夸夸其谈、无实质内容的;为完成合理化建议的任务而无新意的; 公认的事实或正在改善的; 已被采用过或前已有的重复建议;在正常工作渠道被指令执行的
针对个人及私生活的
组织机构公司成立一个合理化建议委员会
该委员会可由公司总经理,总经办主任,委员由各有关职能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员工代表组成或任命
在该委员会中还可设立专门小组,如建议提案审查组、处理组、执行组,负责提案的征集、登记、整理、评审、传递、总评存档等日常工作
在公司的各级部门,可设立相应的合理化建议委员会分会
合理化建议委员会职责范围: ⑴提出或修订公司合理化建议活动的政策方针和总体规划; ⑵批准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年度经费预算; ⑶制定和实施例题 建议活动的工作流程; ⑷审查和监督重大合理化建议的实施; ⑸总结、评估、奖励每年的合理化建议活动
管理程序公司合理化建议委员会颁布实施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工作流程,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公司员工均有权对公司经营管理运作情况提出建议
该建议可用较正规的提案表填写
提案表主要记载事项: ⑴建议人姓名、部门、职务; ⑵提案日期; ⑶提案原因或理由; ⑷建议方案或措施; ⑸预期效果及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