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土方开挖分项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依据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1、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一般工业及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基坑(槽)和管沟等人工挖土。2、施工准备2.1 主要机具:尖、平头铁锹、手锤、手推车、梯子、铁镐、撬棍、钢尺、坡度尺、小线或 20 号铅丝等。2.2 作业条件:2.2.1 土方开挖前,应摸清地下管线等障碍物,并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2.2.2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基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2.2.3 场地表面要清理平整,做好排水坡度,在施工区域内,要挖临时性排水沟。2.2.4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工序,防止错挖或超挖。施工场地应根据需要安装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2.2.5 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低于开挖底面的 50cm,然后再开挖。2.2.6 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3、操作工艺3.1 工艺流程: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沿灰线切出槽边轮廓线——分层开挖——修整槽边清底。3.2 坡度的确定:3.2.1 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坑(槽)和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的规定,可不放坡,不加支撑。3.2.1.1 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1.0m;3.2.1.2 硬塑、可塑的粘质粉土及粉质粘土——1.25m;3.2.1.3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1.5m;3.2.1.4 坚硬的粘土——2.0m。3.2.2 超过上述规定深度,在 5m 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 1-1 的规定。各类土的边坡坡度表 1-1项次土的类别边坡坡度(高﹕宽)坡顶无荷载坡质有静载坡顶有动载1中密的砂土1﹕1.001﹕1.251﹕1.502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1﹕0.751﹕1.001﹕1.253硬塑的轻亚粘土1﹕0.671﹕0.751﹕1.004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1﹕0.501﹕0.671﹕0.755硬塑的亚粘土、粘土1﹕0.331﹕0.501﹕0.676老黄土1﹕0.101﹕0.251﹕0.337软土(经井点降水后)1﹕1.003.3 根据基础和土质以及现场出土等条件,要合理确定开挖顺序,然后再分段分层平均下挖。3.3.1 开挖各种浅基础,如不放坡时,应先沿灰线直边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