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保密协议为确保项目相关信息的安全保密,受本协议约束的各方(以下称“甲方”和“乙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在本协议中,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1.“本项目”:甲方与乙方合作所涉及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竞争对手信息、商业机密等;2.“保密信息”:指与本项目有关的、未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商业、战略等方面的信息;3.“机密信息”:指指定为机密信息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业务秘密、技术秘密、研发计划等;4.“披露方”:指把保密信息提供给另一方的一方;5.“接收方”:指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6.“合同”:指本协议及其附件。第二条 保密义务1.甲方承诺对本项目的所有保密信息进行保密,不向第三方披露、泄漏相关信息;2.乙方承诺对本项目的所有保密信息进行保密,不向第三方披露、泄漏相关信息;3.披露方有权指定披露的保密信息的范围和接收人;4.乙方对于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应保密,未经披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泄露、披露、出售、转租或转让;5.甲方、乙方及其关联公司、代理商、合作伙伴、员工和顾问均有义务履行本条规定;6.甲方、乙方应实行合理措施保护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加密、授权、安全备份等;7.对于承诺保密信息并未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该方不属于本协议范围之内。第三条 保密期限1.保密期限为本项目结束后 3 年,双方应在保密期限内履行有关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2.本项目结束后保密信息的存储、销毁等后续处理应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四条 违约责任1.假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假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第五条 风险责任1.在项目合作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承担;2.对于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风险和损失,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六条 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另行协商;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的成立、解释、执行及合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4.本协议争议解决方式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权提起诉讼;5.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