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职责⑴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负主要责任。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操作章程。 ⑵ 持续具备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 ⑶ 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教育员工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义务。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保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根据规则佩戴、使用。 ⑷ 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检测、监控。预防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⑸ 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测检验。 ⑹ 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及时发现、治理和消除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 ⑺ 积极采纳先进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保障水平。保证工程项目依法实行安全设施"三同时"。 ⑻ 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⑼ 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善后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⑽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