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护员工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副的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本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实施检查、监督。2、项目部全体员工必须遵守上级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管理制度,接受检查,仔细整改。3、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措施"的各项规定,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扣,登高作业必须扣好安全带。4、所有现场施工操作人员均需经过安全培训后上岗。特种工种(架子工、机修工、电工、电焊工、塔吊司机、塔吊指挥和人货电梯司机)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5、各生产班组坚持每天"安全三上岗、一讲评"制度,即上岗之前交底,上岗中检查,上岗后记录,并严格执行每周 1 到 2 次的安全活动日制度,定于每周一上班后半小时为活动时间。6、现场施工用电的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法律规范和安全操作章程,严禁随意拉线接电,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临时用电接线。7、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装置漏电开关,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不懂电器和机械设备的人员严禁使用机电设备,做到定机定人。8、施工机械需经安全检查,合格之后方可使用施工机械,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根据有关安全章程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各种机械。9、人人保护防护措施。如:防护栏杆、"四口"、"五临边"、禁止牌、告示牌、命令牌、提示牌、安全宣传牌、三角旗等,人人爱护劳保用品,如电焊手套、墨镜等。10、进行层层安全交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11、项目部全体员工应共同遵守本制度,发现违规违章现象,项目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判教育或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