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了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二次系统的攻击侵害,保障风电场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可靠、稳定运转,提高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电监会颁布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监会 5 号令)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电监安全[2025]34 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1.2.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1.3.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理和技术并重、综合防范”为方针,遵循“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组织开发”的原则。1.4.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电力二次系统,所有涉及电力二次系统的规划、设计、系统改造、工程实施、运转管理等均应当符合本管理办法的要求。1.5. 引用标准及法律规范:1.5.1. 《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经贸委 30 号令1.5.2.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监会 5 号令1.5.3.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国家电监会电监安全[2025]34 号文2. 管理职责2.1.根据国家电监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要求,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运转、检测、修理、调试和信息化等部门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2.2. 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直接调度范围以内的下一级电力调度机构和变电站的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技术监督。2.3.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技术监督的单位对管辖范围以内的技术方案负责审核,对涉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产品选用提出指导意见。2.4. 成立由主管生产安全领导为组长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组。3. 技术管理3.1.风电场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必须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保障电力监控系统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3.2. 根据各自二次系统情况制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方案,防护方案应每年滚动修订、完善。3.3. 涉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产品应具备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国家电监会信息中心)认可的有关证明。3.4. 未完成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措施前应制订安全防护改造应急措施。3.5. 在对电力二次系统进行安全检查过程当中,假如发现部分应用系统及网络未能根据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执行的应限期整改,若限期之内还不能完成,则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判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4. 应急管理4.1. 制定本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