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吊机使用程序 宁波市城庄路姚江大桥 70 号龙门吊机为本桥上部结构钢结构起吊设备,吊机的使用必须严格根据本程序执行:第 1 条:龙门吊机的调配权归项目部调度主任。生产经理负责申批。第 2 条:龙门吊机使用实行计划审批制度。使用单位提前一周到调度室提出书面使用计划,经生产经理审批后,由调度通知吊机司机,实施作业。第 3 条:龙门吊机使用单位必须由有专业资格的装吊人员和信号员指挥龙门吊机作业,并与吊机司机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作业内容。第 4 条:龙门吊机使用结束后,使用方应配合吊机司机把龙门吊机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并按要求拉好缆风绳,上好夹轨器。经司机检查合格之后方能离开现场。第 5 条:吊机司机按要求将龙门吊机的开关置于零位,拉下开关,关好门窗,将操作室门锁好。再次检查龙门吊机的防风措施符合要求后方能离开吊机。第 6 条:遇有五级以上大风及暴雨天气,龙门吊机禁止进行起吊作业。吊机司机负责,调度派人配合司机做好龙门吊机的防风措施。第 7 条:调度负责收集每天的气预报信息,在台风、暴雨到来前通知调度将吊机停放在指定的避风点,并拉好缆风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