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形象,明确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范围,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特制定本规范。2.内容:凡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2.1 物资2.1.1 私自侵吞公司任何物资,如:空调、计算机、摄像机、照相机等各种物资;2.1.2 未经公司同意,擅自购买价格达 300 元以上物资;2.1.3 物资采购过程中,私自接受出卖人的贿赂的;2.1.4 物资采购过程中失职,导致公司损失 1000 元以上的;2.1.5 工作失职,采购错误物资,导致公司损失 1000 元以上的;2.1.6 采购物资之前,未进行仔细审核,导致公司损失 1000 元以上的;2.1.7 虚报物资采购价格,从中获利的;2.1.8 接受出卖人的回扣,未向公司说明且拒不入账的;2.1.9 与出卖方恶意串通,以次充好,损害公司利益的;2.1.10 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变更采购货物名称、型号、价格、质量、数量两次以上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2.1.11 擅自挪用公司支付给客户的货款达 1000 元以上或挪用两次以上的;2.1.12 收到采购货物没有进行仔细检验审核,给公司造成 1000 元以上经济损失的;2.1.13 未经公司同意,对于发现的存在质量问题的货物,擅自使用的;2.1.14 收到货物后 10 日内没有办理入库手续,导致货物丢失或雨淋、损毁价值在 1000 元以上或存在 3 次以上上述行为的;2.1.15 擅自盗窃购买的物资的;2.1.16 对于入库的货物保管不善,导致丢失、雨淋或毁损价值在 1000 元以上的;2.1.17 借用公司货物未经批准或经过批准后要求归还之日起 30 日内未归还的。2.1.18 冒用公司领导及相关人员签名,领取物资的。2.2 办公行为及职务行为2.2.1 工作时间内无故离岗、串岗,闲聊经三次批评后拒不改正的;2.2.2 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建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拒不采取措施或进行维修,导致损失达 1000 元以上的;2.2.3 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经批评后拒不改正的;2.2.4 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的;2.2.5 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严重伤害后果的;2.2.6 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2.2.7 故意撕毁公文者,经批评后拒不改正的;2.2.8 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2.2.9 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者;2.2.10 违反安全规定,使用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2.2.11 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