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完善街面协同机制实施方案为了切实做好我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进一步加强我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和完善街面协同机制,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 X 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贯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切实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以创新社会管理为核心,建立部门协作机制,积极开展救助、帮扶、教育、医治安置相结合的全方位救助工作,促进全县社会和谐、文明进步。二、工作原则坚持“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救助保护和教育矫治并重原则、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原则、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原则。加大主动救助力度,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和安全,维护其权益,尤其要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强化思想、道德、文化和法制教育,强化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治;坚持落实社会保障和扶贫开发等政策,强化家庭、学校、社会共同责任,防止外出流浪;坚持政府主导和部门参与,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区作用,协调各方面力量形成救助管理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减少流浪乞讨现象发生,坚决杜绝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冻死、饿死等极端安全事故发生。三、职责分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由各镇人民政府、X 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实施,并承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主体责任。(一)各镇人民政府、X 街道办事处:主导建立本辖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部门协作长效机制,督促、检查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明确辖区重点区域,明确救助工作职责,明确主要责任人,组织联合排查,切实保障辖区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二)民政部门:加强街头救助,协助配合公安、行政执法、卫计等部门做好街面管理和兜底救助工作。1. 加大主动救助管理工作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工作,对城区繁华地段、车站广场、桥梁涵洞、地道天桥、工地、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排查,与沿街店铺、公共交通、安保公司、环卫工作者、出租车公司达成合作,共同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及时提供求助线索,在城区醒目位置设置引导牌,公开 24 小时救助热线电话和求助路线,方便救助对象和社会力量及时报告救助线索。2. 配合公安等部门做好拐卖、拐骗、胁迫、唆使利用残疾人、未成年人进行乞讨获利的调查、取证和解救工作。对公安护送来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