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集团战略目标,规划集团资源配置,明确集团经营责任,强化集团业绩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分公司
第三条实行统一的预算表格和预算方法,各分公司的预算初稿和定稿须报总公司总经理处审批和备案
第四条总部财务部负责预算日常事务,组织实施各项预算工作
第二章年度预算管理 第五条所有涉及集团经营活动、资金支出的事项均应纳入年度预算内容
预算年度自公历十二月二十六日起,至次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止
第六条年度预算是集团开展业务经营活动的依据,是年度业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七条年度预算支出是各预算主体可供开支的最高限额,但不是其实际执行依据
实际执行必须以月度预算或预算外事项审批作为依据
第八条年度预算编制与审批程序: 1、总部财务部于每年第四季度提议召开年度预算启动会议,以明确年度预算相关事项
2、各预算编制主体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预算,并提交给相应的审核环节
3、各审核环节审核调整各预算,并与预算编制主体沟通、协调
4、总部财务部审核调整所有预算,汇总整理年度预算草案,提交总经办审批,经总经办审核批准后成为集团年度预算案
第九条预算准备是指集团在确定年度预算时,为防止由于不确定因素或无法预见因素导致整体业绩无法实现,而作的准备项目
如需动用预算准备,需经总经办批准
第十条如因经营环境发生变化须调整年度预算,需经总经办批准
第三章月度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月度预算是为确保年度预算的实现,并结合当月实际情况而编制的动态预算
月度预算管理事项由总部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确定,目前应纳入月度预算管理的事项如下: 损益预算、现金流量预算、整车采购预算、配件采购预算、精品采购预算、资本支出预算、广告市场预算、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采购预算、招聘预算、培训预算、装修预算及其他重大事项及特别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