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车位买卖合同20XX 车位买卖合同 1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买受人所购的基本情况: 乙方所购车位位于号地下停车场,编号为号车位在签定本协议时乙方已到场实地勘察,对该车位置、大小等相关情况均已明确。 二、使用年限 该车位使用年限与该小区业主持有的房屋土地证使用年限一致,属该车位买受人房屋附属设施。 三、计价方式与价款 乙方购买该车位以个为计价单位,总价款为(人民币)拾万仟佰元整 四、付款方式与价款 买受人须在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该车位全部价款。 五、其他 1 位的物业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和车辆通行的相关规定,并承担该车位相应管理费。 2、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和该车位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3、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内,若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本小区其他业主使用,必须到管理处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六:争议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即可提交无锡市人民法院解决。 七: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20XX 车位买卖合同 2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甲方将位于开封市尉氏县建设南路天泰欧洲豪园小区地下区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 及位置编号(见附件一),面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佰拾 圆整),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