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集团绩效管理体系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第一章 管理总则第一条:绩效管理目的1)为加强公司对员工的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宗旨在于;考察员工的工作绩效;作为员工奖惩、调迁、薪酬、晋升、退职管理的依据;了解、评估员工工作态度与能力;作为员工培训与进展的参考;有效促进员工不断提高和改进工作绩效
2)绩效管理是指上级为了不断提高和改善下属员工职业能力与工作业绩所做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3)绩效考核是指上级对直接下级的工作结果进行定期的评估,是绩效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4)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是各级管理者应尽的责任,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指导、监督和提供技术方面支持
5)员工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档案,是公司重要的人力资源管理基础性材料,必须妥善保管
第二条: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1)客观性:考评要客观的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开由于光环效应、新近性、偏见等带来的误差; 2)公平性:对于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评标准;3)公开性:员工要知道自己的详细考评结果
4)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为绩效考核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结果统计和汇总,处理员工对考核结果的申诉,并建立考核档案
第三条:本制度使用考核范围: 本制度规定的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责任主体是集团公司各业务主管副总裁、总监及各职位的部门经理以及下属子公司各业务口的第一负责人和子公司总经理;集团公司一般员工的考核内容详见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下属子公司业务领导级以下层级员工的考核由各子公司自行制定考核办法报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核后予以执行;试用期及临时工(见习期)人员的考核,不属于本制度范围,由集团公司另行作出具体规定
第四条:绩效考核时间1、本规定所称的考核时间指的是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2、月度考核是依据月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发放月度绩效工资
时间从每月的 1 日到本月的最后一天止
3、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