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药业需完善债权转让协议 X 药业需完善债权转让协议发布日期:202403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S 藏药业(600211)今日公告,公司于昨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监管函》,要求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于今年 4 月 25 日与成都豪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以及与成都豪达、成都达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
《监管函》要求公司尽快与成都豪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就还款的具体细节签订补充协议,确保债权的收回;要求公司聘请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对成都达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评估,评价和核实其履行担保责任的能力
如担保方资产不足以承担担保责任,应要求担保方的实际控制人提供个人财产连带保证责任或增加担保人;要求公司密切关注合同履行期间,公司债务方和担保方出现的股权变更、资金流向、项目变动、诉讼以及大额资金划拨等重大事项,并及时向西藏证监局报告
收到《监管函》后,公司立即致函成都豪达和成都达义物业,向其通报并转送了该《监管函》
成都达义物业已回函确认,表示将根据《监管函》的要求积极配合公司的相关工作
公司尚未收到成都豪达的相关回函
资料显示,S 藏药业于 4 月 25 日与成都豪达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双方就相关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确认四川诺迪植化有限公司、成都嘉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天恒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共计欠公司债务人民币 1
24 亿元;公司在北京房地产项目中享有债权人民币 2000 万元,并享有其他应收债权计人民币 515
成都豪达同意承接上述全部债权,共计人民币 1
根据协议,公司 1
5 亿元的债权置换成都豪达上东阳光项目第三、第四期的优先投资受益,并确保公司在两年内收回人民币 1
5亿元和获得优先 8%的固定收益(每年计人民币 1200 万元,两年共计人民币 24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