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 地产集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Z 地产集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为了强化 XX 集团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会计档案的有序管理、妥善保管、方便查阅、严防损毁,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会计档案的界定 1、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帐簿类,包括:总帐、明细帐、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辅助帐簿、电算化备份及其他会计帐簿
3、财务报表类,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电算化盘片、附注及文字说明等
4、其他类,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发票存根、固定资产卡片、会计报告、查帐报告、验资报告、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者权益有关的的其他重要文件,如经济合同、公司章程等各种会计资料,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5、 电算化会计档案,包括储存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及其他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会计数据是指记帐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数据
第三条 会计档案的装订 1、对每月形成的会计档案,装订成册,贴上统一规格的封条,填妥凭证的年月、凭证的起止编号、凭证归档编号、凭证种类、凭证保管期限,并在凭证封口处加盖装订人的骑缝章,以分清责任
2、对每年形成的会计报表、会计帐簿,经核对无误后,按年装订成册,并按规定编制归档号码
3、每年对会计档案登记清册应单独装订成册
4、对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按上海市档案局要求分报表、帐册、凭证、其他四大类装入财务凭证盒,并编制档号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
1、财务部为会计档案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
2、财务部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按顺序立卷编号登记
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