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W 市交投集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YW 市交投集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 YW 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交投集团)工程质量管理,使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化、标准化、法律规范化、程序化,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规范,结合交投集团项目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由交投集团负责实施的新建、改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各参建单位根据《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浙政令〔20XX〕300 号)规定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其中交投集团工程建设部对交投集团负责实施的项目工程质量总负责,交投集团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主任在其职责范围内对项目工程质量承担领导管理责任,项目办工程技术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对项目工程质量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第三条 项目办、监理办严格合同履约考核,以制度法律规范质量管理,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技术法律规范和《施工图设计》施工,按规章制度约束施工行为,加大考核、督促检查和处罚力度
第四条 各级工程参建人员认真务实法律规范建设、铁面无私照章管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的过程控制,动态掌握工程质量状况,及时分析、发现质量波动,并实行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质量稳定性,确保优质工程的实现
第五条 工程质量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实行质量管理终身负责制
第六条 工程质量控制依据: 1、工程承包合同文件、技术法律规范; 2、施工图设计文件; 3、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文件; 4、交通运输部新颁发的现行标准及法律规范; 5、施工期间形成的专题会议资料、会议纪要及变更文件; 6、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
第七条 工程质量目标:杜绝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消除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