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公室租赁合同 5 篇(免费办公室租赁协议书) 下面是我整理的上海办公室租赁合同 5 篇,以供参考。上海办公室租赁合同 1 甲方(出租单位): 乙方(承租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本着互利互惠,共同进展的宗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参数,数量: 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 规格型号:QTZ40(4509),QTZ63(5103) 产品参数:设备按甲方提收购租赁产品生产厂家说明书上标准配置,塔式起重机地面以上高度为 50 米,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 20_年以后出厂。 数量:甲方向乙方提供型号为 QTZ40 塔式起重机壹台,型号为 QTZ63 塔式起重机贰台,包括附墙,升节,并提供设备配件。 二、地点: 乙方承建项目“现代?森林小镇”施工现场(以乙方负责人郭祥林,王军道指定地点为准)。 三、租赁时间: 以实际租赁时间为准(每台塔机租赁时间按实际分别记取),租赁期不足 5 个月按 5 个月记取;时间记取从甲方安装调试完,经乙方验收合格,交付乙方正常使用之日起至接到乙方通知拆除之日止。春节期间停工按 15 日计算,不计租赁费。如因乙方原因(包括:1、脚手架等物件阻碍塔吊降节。2、场地道路使甲方车辆不能进出正常运输。3、按合同未付清租赁费又不能达成新协议。)使设备无法出场,则视为乙方按合同继续使用甲方设备,租金连续计算至甲方设备满足出场条件之日止。 四、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进出场费:QTZ40 型为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元/台);QTZ63 型为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220_元/台);以上价格含运输费,装卸费,安装拆除费,附墙费,增高费及检测费和其他塔吊相关费用。塔吊安装完毕后,由甲方负责报检合格并领取准用证后三天内支付(单台塔吊准用证领取后支付单台进出场费); 2、设备租赁费:QTZ40 型每台每月人民币壹万零伍佰元整(¥10500 元/台);QTZ63 型每台每月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 元/台);租赁期间租金按月结算,不足月按天计算,乙方负责在下个月 30 日前支付当月塔吊租金(以单台塔吊为单位分别记取租赁费)。 3、甲方暂按每台塔吊设备配备两名持证上岗人员,工资按20/人(含伙食费)。乙方根据实际到场人员数(2 人以下)在下月 20 日支付上月工资(不足一月的,按天计算)。 4、设备进出场、安装、检测和拆除均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责任: 1、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