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光伏组件第三方检测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北京市海淀区】签署。甲、乙双方已于【】年【】月【】日I 签署了编号为【】的《组件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根据采购合同约定,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所供组件进行功率和衰减测试,且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抽样交第三方机构检测。本协议规定了取样、送样、测试、判定依据等检测过程,且并不限制甲方后续不定期对乙方所供产品的功率和衰减质量检测和追责,以及除功率和衰减之外其他的质量追责的权利。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一、检测通知甲方每次以邮件方式通知乙方当次抽检的对象、地点、时间、数量等信息,以及确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甲、乙双方确定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联系邮箱:【】;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联系邮箱:【】。上述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变更方承担。甲方需在抽检时间个工作日前通知乙方,乙方需在甲方发出通知后2/6个工作日内回复甲方是否派人完成协议约定工作,并在甲方发出通知后个工作日后到达抽检地点。若乙方不按期回复或回复不遵守本协议或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甲方可单方送检,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方亦有权不参与甲方的抽检工作,但视为同意和认可甲方的单独抽样过程和检测结果。二、检测机构选定甲、乙双方共同选定【莱茵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南德认证检测(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无锡)】、【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八研究所】五家第三方检测单位为双方认可的有效检测单位。双方增补或删减上述检测单位名录的,应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甲、乙双方同意,每次抽检时由甲方从本协议第款约定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名录中自行选定其中家检测机构即可,并通知乙方。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当次抽检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判定组件质量是否符合采购合同约定的重要依据。三、费用承担检测费用由甲方先行垫付,根据检测结果和责任判定,由责任方承担当次检测过程所产生的费用和损耗,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差旅费、取样工程费用、来回运输费用、检测费用、抽检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