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店专卖合同(必备 8 篇) 随着法制的进步,合同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当事人在约定合同内容时,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随意订立
以下是我为大家编写整理的专卖店专卖合同,以供参考
篇 1 专卖店特许合同范本 甲方:香港****品牌服装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市**贸易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之原则,就做为“**品牌”服装的特许专卖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同意乙方在 市 地区做为“****”品牌服装的特许专卖店经销商,并甲方不得在该地区做任何其它销售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可跨地区经营,并除甲方指定促销期内可降低销售价以外,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零售价出售
为了严格执行上述原则,乙方需预付保证金,细节见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合作分两期进行: 第一期:199*年*月至**月,在**市开设****专卖店, 专营按金为人民币 10,000 元
第二期:199*年**月起,任**市地区的总经销商,专营按金增加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 20,000 元
甲方产品以优惠价格批发予乙方,即零售价的 57%作为批发价
乙方须按约定买断甲方产品,而且首次进货量不少于零售价七万元人民币,此后乙方须平均保持每月进货金额不低于零售价人民币 20,000 元,199*年*月以后乙方须平均保持每月进货金额不低于零售价人民币 50,000 元
并于收货后 30 天内,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调换品种,但数量不可超过该次进货量的 10%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一次性付清货款
甲方接到乙方的订货单起七天内发货予乙方
其它责任义务: 1
在双方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即向乙方退回保证金
上货的包装及运输费由甲方负责,调换及退货的包装和运输费由乙方负责
货到后,验收时如发现短少、破损等情况,乙方应在三天内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补货及调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