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艺术节展演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庆祝建党 100 周年活动,确保县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化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植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健康的审美情趣、培育良好的艺术修养,树立文化自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进展,推动学校美育改革进展。 二、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阳光下成长”。展演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全面展现当代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努力学习、全面进展、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 三、活动原则 坚持优秀文化方向。展演活动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和弘扬中国精神,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增强文化自信。 坚持校园文化特质。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美育特点和校园特色,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杜绝展演活动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的现象,把握展演的正确导向。 坚持面对全体学生。各学校在整体推动展演活动工作的基础上,要重点关注农村和偏远学校学生,努力给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项目开展要以群体性为主,提倡学校开展班级和年级间展示活动,努力让每个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 四、项目分类 本次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摄影作品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美术、书法、戏曲、曲艺和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 1.声乐节目。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 40 人,钢琴伴奏 1 人,指挥 1 人,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曲,演出时间不超过 8 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 15 人,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 5 人,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独唱:演出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可以伴舞。 2.舞蹈节目。群舞:人数不超过 36 人,演出时间不超过 7 分钟。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