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安监办安全生产委托执法试点工作总结 为解决乡镇一级安全监管机构没有执法权,缺乏有效监管手段,乡镇安全监管人员实施安全监管时威信不足,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等问题,实现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关口前移,中心下移”,从 20xx 年开始,我市开展了对乡镇安监办进行安全生产委托执法的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下面对委托执法工作的总结如下:一、取得的成效1、提升了乡镇安监部门的威信
过去,乡镇安监人员在对企业开展安全执法检查时,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也会下发整改通知,但手段不足、威慑力不足,不能有效地发挥安全监管作用
实行委托执法后,改变了基层安监工作有职无权的现状,提高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威慑力,在企业中树立了威信
2、增强了乡镇安监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感
过去,由于责权不相称,部份乡镇安监人员工作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感,遇到问题上报安监局就算了事,有应付差事的现象
实行委托执法后,在给予乡镇安监人员执法权的同时,也承担了更多的安全监管责任,使他们的责任意识得到了强化
3、提高了安全监管工作的效率
过去,乡镇所有的违法案件都要上报安监局进行查处,往往不能及时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和打击
实行委托执法后,使乡镇安监人员可更加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违法行为可迅速有效地予以打击,提高了工作效率
4、弥补安全监察执法力量不足
过去,全市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都要依靠安监局进行查处
实行委托执法后,有效解决了安全监察执法力量不足、执法缺位、断层等问题,实现了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关口前移,中心下移”
二、存在的问题1、人员素养不高
乡镇安监办人员的素养参差不齐,多数人员是从其它部门转行到安监办,年龄偏大、知识结构不合理,虽经过相关培训仍存在相关知识缺乏、经验不足、法律素养不高等问题,总体执法水平能力低
2、执法力度不够
少数乡镇开展委托执法后,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