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村财乡代管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我乡村级财务收支管理,防范和化解乡财务风险,促进农村经济进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在不改变资产性质、资产权属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前提下,全乡各村实行以“账户统设、分户核算、票据统管、村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实行“村财乡代管”
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伦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进展观,通过实施村财乡代管改革,逐步加强和法律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正常开展,维护农民切身利益,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 村财乡代管是指在不改变村级资金和财物所有权、使用权的前提下,将村级财务由乡镇统一代管的一种方式
实行村财乡代管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四不变的原则
一是以村为核算单位不变
二是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不变;三是村级的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不变;四是村级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变
2、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
进一步建立建全村级财务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村民主理财小组作用,加大财务公开力度
三、主要内容 1、统一账户
由乡财务管理中心在信用社开设“村级财务管理中心基本户”取消各村的原有所有账户,村级的所有收入全部纳入该户管理
2、统一制度
建立健全村财乡代管理各项制度
包括:民主理财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一事一议管理制度和土地补尝监督管理制度
3、统一审核
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先经办人签字,由村级报账员提请理财小组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村干部审核,经村主任审批后,方可报账
乡管理中心对手续不完备、内容不明确的票据,退回补办后方可入账;对不合法、合规的票据一律拒报
4、统一核算
对村级组织全面实行统一核算,各村不再设会计和出纳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