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一、考核组织环保目标责任书的考核由康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乡镇责任书完成情况逐项进行考评,形成考核意见并最终进行排名,同时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二、考核形式考核组年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实行听、查、看、问等形式,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相关人员、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对一年来执行责任书有关材料、数据、记录进行查看,考核组对责任书执行情况公平、公开、公正评分
年终考核在当年十二月底前完成,次年第一季度公布考核结果
三、奖罚办法考核采纳百分制,根据考核得分排名取前 7 名予以奖励
其中一等奖 1 名,奖金 2000 元,二等奖 2 名,奖金各 1500元,三等奖 4 名,奖金各 1200 元,各奖荣誉证书一本
排名在末位的在全县进行通报批判,发生过重大污染事件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并根据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原则,实行一票否决制
康县人民政府2024 年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乡镇 考核机关: 康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 责任单位: 责 任 人: 签订日期:2024 年 2 月 日2024 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考核内容 分值 实得分 一 1、组织在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学校通过标语、板报、环保宣传文化活动、实践行动等方式开展各类环保宣传活动,(5 分) 大型活动不少于 2 次
2、组织辖区内单位开展2 次以上环保法律法规学习和环保实践活动
5将环境保护纳入年度总体工作计划进行落实,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落实环境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乡(镇)长要对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亲自抓,并有专(兼)职领导负责日常环保工作,做好与县主管部门的工作衔接和联系工作,建立乡镇环保档案
环境管理目标 (15分) 5 二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辖区内所有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 100%,已建成的项目申请环保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