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买卖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出卖人义务和买受人义务方面,具体如下: 出卖人义务 1、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
该项义务是出卖人的主合同义务,它由两个方面的内容组成:交付标的物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应将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
交付标的物可分为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将会以及拟制交付;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
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是买受人的主要交易目的,因此,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一基主要义务
移转标的物所有权,是在交付标的物基础上,实现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使买受人获得标的物所有权
2、物的瑕疵担保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153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根据约定质量要法度将会标的物
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这一义务被称为物质的瑕疵担保义务
3、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
依据《合同法》第 152 条规定,出卖人就交付标的物,除非法律另有规定,钡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和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
这一义务称为出场人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
违反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在传统民法上发生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承担
4、将会有关单证和资料
出还应当根据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以外的有关单和资料
该项义务系属于出卖人在买卖合同中所负担的从合同义务,该基底务辅助主合同义务,实现买受人的交易目的
交易实践中,与买卖合同标的物相关的其他单证和资料主要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保修单、发票、检验单证、检疫单证、保险单、质量保证书、装箱单等
买受人义务 1、支付价款
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买受人支付价款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数额、地点、时间为之
2、受领标的物
买受人有依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惯例受领标的物的义务
若了卖人不按合同约定条件交付标的
物的,例如多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