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国投•皇氏乳业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0保管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提示信托公司、信托投资业务人员等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本信托计划未来运作的实际效果。信托投资有风险,委托人在加入本信托计划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有关风险声明的条款。快苗省®陆信托股份有眼介司l-lAAMXI£NTERHATIOMALTF1UETCO-.,LTO.二 O 一一年七月特别提示本信托计划受托人一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是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具有经营信托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受托人保证“陕国投•皇氏乳业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本信托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受托人承诺本信托计划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受托人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信托计划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信托计划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受托人承诺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本信托计划的《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由受托人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信托公司等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本信托计划未来运作的实际效果。受托人不保证本信托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信托计划不发生亏损。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计划的业绩并不构成本信托计划业绩表现的保证。本信托计划说明书是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本说明书与信托合同有不一致的,应以信托合同的约定为准。投资者在加入本信托计划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信托文件籍此谨慎做出是否签署信托文件的决策。一、释义在本信托计划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1•信托计划:指“陕国投・皇氏乳业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信托合同:指《陕国投•皇氏乳业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3•信托文件:指与陕国投•皇氏乳业股权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相关的各种《合同》、《协议》、《说明书》等书面文件及对该书面文件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4•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