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代理合同(通用 5 篇) 产品代理合同 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经营范围、品牌及供价 11 乙方代理甲方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产品,并由甲方出具授权书,授权期间同本合同有效期; 12 乙方负责开拓全国的电视台的打通和销售,负责与电视台的业务接洽和产品节目的安排, 13 乙方不得在双方约定的销售渠道以外的渠道中批发或零售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商品,否则甲方有权给予相应处罚并取消乙方的独家代理资格; 14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商品的供价:甲乙双方根据电视台通过商品审议核定的商品价格,每次在电视台上档的商品组合和价格均作为附件予以体现; 15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商品,以及该区域内销售商品必须的各类证明文件和批准资料; 16 甲方需按电视购物通路的要求,及时出样、供货
第二条、开票目标和代理考核 21 年度月别开票目标分解: 〖单位:扣税千元〗 22 若乙方未完成年度开票目标则自动取消其独家代理权,但因甲方不能按时提供货源或不能及时提供电视购物节目呈现所需要的资料则不在此范围之内; 23 若乙方按甲方目标要求在年度内完成目标任务,且未违反相关规定情况下则自动续延下年度合同
第三条、订货和库存管理 31 订货时由乙方根据电视台的要求出具订货单,甲方根据订货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货,若因为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入库导致节目不能正常播出的情况下引起的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 32 入库时以电视台收货人员确定的录入电视台系统的数量为准因为商品质量问题产生的消费者投诉或者退货由甲方承担; 33 甲方负责提供电视台所上档节目需用的样品,具体为:商品审议一组、质检一组、电行培训一组;样品在电视台完成相关审核及培训工作后,由乙方协助退回; 34 甲方负责提供电视台现场节目呈现时所需用的商品和节目素材资料
第四条、货款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