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地区代理协议书乙方:一、 经营区域和代理资格的确定甲方确定乙方经营的区域为: 地区
乙方要取得该地区代理权,必须是该地区知名的家厨电器销售商,在该地区拥有稳定的销售网络,保证在短期内(1—3 个月)将 系列产品导入市场并产生效益,为了使 电器在 地区的供求平衡,乙方保证年购货额不少于人民币 万元,以及建立经验丰富的售后技术人员作支持,具备上述条件后,甲方保证不在该地区进展其他客户
二、 价格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代理价为零售价的 折,展示样品按 折供货
2、 代理价格为国内交货价,不含税,不含长途运费
3、 价格如有调整,甲方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4、 工程价格另议,如需开普通发票按销售额加 6 个百分点,增值税票按销售额加 10 个百分点
三、 双方责任1、 甲方责任1)负责提供充足的货源,同时,如产品外观及规格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2)免费提供产品的宣传彩页,协调乙方促销产品系列产品
3)提供售后服务人员的培训,乙方可派售后人员至甲方公司由经验丰富之技术人员传授产品维修技术,正确安装,故障推断及排除
(包括:正确使用、维护、维修等)以确保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的顺利进行
4)免费提供产品保修期内(一年)非人为损坏的零配件
5)负责对乙方销售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及销售技巧的系统培训
2、 乙方责任1)乙方无条件维护 产品的品牌,不从事任何有损 品牌的活动
2)乙方保证甲方产品在展示期内保持良好的展示状态
3)积极宣传甲方产品的各项技术优点,促进及提高甲方的知名度
4)未经许可,乙方不得跨区串货及经营
在 城市,甲方未有开发的地区乙方有优先经营权,经营之前需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操作
5)乙方不得同时经营其他品牌的同类产品,不得在陈列甲方样品时,以其它同类产品的宣传资料经营其它品牌的同类产品,甲方将不定时派业务员进行市场调查
如发现以上违约操作,甲方视乙方自动放弃总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