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租赁合同集合 5 篇仓库租赁合同 篇 1 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现乙方已对本合同项下所述的厂房作现场实地视察,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位置、用途、交付使用标准 1、甲方将座落在 的厂房(房地产权证号: ,以下简称:该厂房),建筑面积 ㎡,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的范围仅限于上述厂房,除厂房外的其他空地乙方可以合理使用,但需遵守有关人员进出、环境卫生等管理制度
2、该厂房的用途为 ,如乙方需转变该厂房的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用途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租赁年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如乙方续租或不续租的,须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条 租金 1、首年该厂房租金为人民币 每平方米(¥ 元/㎡),即该厂房每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小写:¥ 元); 第 年开始每月租金在上一租赁年度的基础上每年递增百分之 捌 : 即 年 月 日开始该厂房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第 年, 年 月 日开始该厂房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2、上述费用均不含税,如乙方要求开具发票,甲方须予以配合,税金由乙方负担
3、甲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将该厂房交付给乙方使用,租金开始缴交日期自 年 月 日起
乙方必须在每月 日前缴交当月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首月租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给甲方,该保证金在租赁期届满且乙方付清水电费、税费、工人工资、租金及相关费用后的 7 天内由甲方不计利息原额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费用 1、甲方负责提供 千瓦电源,其余用电设备的安装及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自行购买及安装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