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租赁合同(汇编 15 篇)仪器租赁合同 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编号名称、品牌型号、售价租价等 第二条 租赁设备使用地点 华亭县东华镇。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测量仪器的租赁期限始于____年__月___日,甲方从当日起交付给乙方使用,同时乙方支付押金。乙方使用期限始于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结束租赁归还给甲方。如遇特别情况,乙方应在归还日之前一天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在不超过规定时间的 12 小时内归还仪器。如因乙方技术不成熟需暂停租赁,则在悬挂期内甲方可给予免费,但悬挂期不得超过 7 天。 第四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1.首次租赁时,乙方在获得租赁仪器之时应向甲方交纳双方确认租赁的仪器押金,押金为租赁仪器销售的价格。在乙方退回租赁仪器时,甲方应在 24 小时内退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约定租金按月收取。 3.甲乙双方按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间结算租赁费用,月租月末结。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千分之三的罚金 第五条 租赁期间租赁仪器的维修保养 1.甲乙双方确认租赁关系之时,双方应对仪器的质量、成色共同确认,租赁仪器由甲方移交给乙方之时起,甲方负责正常的维修保养及普通故障的排除。 2.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租赁仪器硬件出现故障或受损无法使用,乙方不得自行拆机维修,应返还甲方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仪器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通知乙方,征求乙方同意后可用相同性能的仪器代替出租,但甲、乙双方应对价格进行再次确认并订立新的合同。 2.在租赁期间,乙方可随时终止租赁,缴纳的租金以实际使用时间所属期间支付给甲方; 3.乙方申请转换租期类型时,应在租期到来前五天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应订立新合同,租赁费用按新确认的租赁期限确认。如乙方要求废除前期合同,订立新合同时涵盖前合同,则应向甲方支付租金基数 10%的违约金,以弥补甲方丧失的机会成本。 4.乙方享有仪器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 5.由于乙方的需求改变,不再租赁而要购买所租赁的仪器,由乙方向甲方申请则可以押金充抵仪器款,甲方退回前期乙方租赁费用的 50%。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