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租赁合同 15 篇位置租赁合同 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所管理的 全部楼宇的电梯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安装广告机和装饰镜框,用于环境装饰及刊登播放商业广告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使用范围、安装位置、用途及数量 1、具体使用范围:乙方可以使用方城县 小区内全部楼宇电梯的内外部分区域(包括电梯口、轿厢、门),安装液晶广告机、装饰镜框及电梯门贴膜
2、设备安装位置:A、电梯口一侧安装液晶广告机,用于视频播放;B、电梯轿厢内三面安装装饰镜框,用于刊登平面写真;C、电梯门外面粘贴贴膜,用于创意广告及保护电梯
3、使用安装数量:每部电梯口安装液晶广告机 1 台,轿厢内安装镜框 3 块,共使用 部电梯
(由于部分楼宇未完工,入住率偏低及轿厢内护板未拆等原因,甲方临时不能完整提供可利用资源,总共使用电梯数量将按乙方实际使用多少统计,此项如双方需要可另立协议说明
) 二、广告机、镜框规格及操作要求 1、液晶广告机规格:采纳 22/19 寸 LCD 液晶高清显示屏; 2、镜框规格:采纳塑料材质,长宽比为 450mmX600mm/570mmX770mm,厚度为 2mm; 3、操作要求:广告机播放时音量及光线应控制在国家环保部门规定的范围之内;相框内刊登内容应健康清楚
三、使用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确定使用费用为:每部电梯 元/年,共 部电梯,全部电梯每年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使用费人民币共计 元
该使用费用乙方应在每年 月 号前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支付给甲方
(结合第一项第 3 条,由于部分楼宇未完工,入住率偏低及轿厢内护板未拆等原因,甲方临时不能完整提供可利用资源,目前只能提供电梯口位置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