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出租合同 7 篇住宅出租合同 篇 1 出租方(甲方)姓名: 身份证: 联系号码: 承租方(乙方)姓名: 身份证: 联系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
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
2、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 (价值 元)
b:家俱: (价值 元)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此房屋及室内附属设施,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房屋租金:每月 元(大写)人民币
4、付款方式:按 (季度、月、年)支付,每月 日前进行支付
另付押金 元(大写),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共计 元(大写)
5、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6、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不经过甲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甲方扣除押金做赔偿
(2)乙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前中止合同,赔偿甲方一个月租金的空置费
(3)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 10 天
(5)连续两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查看,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
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