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化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安置实施方案(草案)为切实做好职工安置工作,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精准到人员、精准到岗位、精准到渠道”的要求,切实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多渠道安置职工,多方式引导再就业,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合规操作
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开展职工安置工作;严格履行民主决策程序,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科学合理设定安置方式,分类分步组织实施,做到一人一策、精准安置,确保每名职工得到合理妥善安置;确保调岗安置职工岗位薪酬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新安置岗位同类人员薪酬水平
(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关注职工生活保障,确保困难职工得到及时帮扶,确保离退休人员既有待遇不变
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妥善处理职工安置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三、安置范围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淮化集团在册职工 3069 人,其中,在岗职工 2696 人,不在岗职工 373 人
具体安置人数以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实际在册人数为准
四、安置方式在依法合规基础上,对在册职工设置多种安置方式
每名职工根据自身情况对照相应政策,自愿选择其中一种安置方式
(一)在岗职工的安置1
退休法院宣告破产日之前,职工符合法定退休条件的,办理退休手续;符合特殊工种岗位退休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职工【方式一】选择调岗安置
选择皖北煤电集团提供岗位的,工龄连续计算,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具体安置岗位不少于 2722 个(见附表),其中:新淮化工工程公司安置岗位不少于 1436 个;西北能化公司安置岗位不少于 65 个;宁夏润夏公司安置岗位不少于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