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合同集合 5 篇借条合同 篇 1 出借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借款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保证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借款人向 (身份证号: ,即出借人)借到现金人民币(大写) (¥ 元)下称“借款金额”,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借款用途:
二、利率为:月利率为 %; 利息支付时间:每年 月日之前支付上年度利息
(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 三、还款期限: 年 月 日前还款
超期还款的,利息按约定利率的 %计算
四、出借人放款方式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借人可通过下列账户向借款人支付借款金额: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2)借款人确认:签署本借条时,借款人已经收到出借人以现金支付的全部借款金额
五、其它: 1、如借款人未按时还本付息发生争议的,由出借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因催收或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调查费、公证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3、如有保证人,则保证期间为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前述借款人、保证人地址和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方式
出借人签章(捺印):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借款人签字(捺印):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保证人签字(捺印):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借条合同 篇 2 借款人: 担保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