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促进乡村住房建设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年是省委、省政府确定开展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三年工作的收官之年
为继续扎实推动我县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把农村住房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年,完成新建农房 7240 户、危房改造 2080 户
(一)突出抓好大型社区建设
重点镇、中心镇即费城镇、上冶镇、梁邱镇、探沂镇、刘庄镇等乡镇要各建设 2 处大型社区,其他乡镇要各建设 1 处大型社区
结合土地增减挂钩试点批复,立即启动建设已确定安置区的等 10 个大型社区;等 5 个乡镇要抓紧确定一个社区,要抓紧确定另外一个社区,及早报批土地增减挂钩试点,确定安置区后及时动工
(二)建设生态文明村
鼓舞山区乡镇农房建设改造与生态文明村建设紧密结合,对群众积极性高,民俗、文化、旅游特色明显的自然村实施整体改造,打造成生态文明示范村
(三)抓好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
等 9 个乡镇要各建设一处垃圾处理转运站
二、加大扶持,强化措施,扎实推动农村住房建设 (一)凡列入计划的大型社区和生态文明村建设,取消从立项到工程许可的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类中介机构收费按最低标准的 30%以下由县政务大厅统一收取,并确保在 7 个工作日内办结全部手续
(二)继续推行水泥下乡政策
凡列入计划的大型社区,年内新建 300 户以上的,每户补助 6000 元水泥款,补助分两次拨付,工程经许可开工、完成工程量一半后各拨付 50%;生态文明村年内整村连片改造 30 户以上的,每户补助 3000 元水泥款,工程完成后一次拨付;乡镇垃圾处理转运站每处补助 20 万元,年内竣工启用后拨付
(三)强制推广建筑节能
农村住房建设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根据新建住宅建筑节能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坚决执行“禁实”要求,积极推广应用新型墙材,全面落实外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