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促进乡村住房建设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年是省委、省政府确定开展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三年工作的收官之年。为继续扎实推动我县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把农村住房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年,完成新建农房 7240 户、危房改造 2080 户。 (一)突出抓好大型社区建设。重点镇、中心镇即费城镇、上冶镇、梁邱镇、探沂镇、刘庄镇等乡镇要各建设 2 处大型社区,其他乡镇要各建设 1 处大型社区。结合土地增减挂钩试点批复,立即启动建设已确定安置区的等 10 个大型社区;等 5 个乡镇要抓紧确定一个社区,要抓紧确定另外一个社区,及早报批土地增减挂钩试点,确定安置区后及时动工。 (二)建设生态文明村。鼓舞山区乡镇农房建设改造与生态文明村建设紧密结合,对群众积极性高,民俗、文化、旅游特色明显的自然村实施整体改造,打造成生态文明示范村。 (三)抓好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等 9 个乡镇要各建设一处垃圾处理转运站。 二、加大扶持,强化措施,扎实推动农村住房建设 (一)凡列入计划的大型社区和生态文明村建设,取消从立项到工程许可的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类中介机构收费按最低标准的 30%以下由县政务大厅统一收取,并确保在 7 个工作日内办结全部手续。 (二)继续推行水泥下乡政策。凡列入计划的大型社区,年内新建 300 户以上的,每户补助 6000 元水泥款,补助分两次拨付,工程经许可开工、完成工程量一半后各拨付 50%;生态文明村年内整村连片改造 30 户以上的,每户补助 3000 元水泥款,工程完成后一次拨付;乡镇垃圾处理转运站每处补助 20 万元,年内竣工启用后拨付。 (三)强制推广建筑节能。农村住房建设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根据新建住宅建筑节能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坚决执行“禁实”要求,积极推广应用新型墙材,全面落实外墙保温、隔热断桥中空玻璃、太阳能一体化等措施。大型社区要率先实现“三上”(气上楼、水治污、环卫保洁物业化市场化)建设目标。 (四)强化建筑质量安全监管。大型社区建设必须纳入工程建设程序,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严格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管理。建设“五方责任主体”要严格履行职责,确保质量安全,让农民群众住的安心、放心、舒心。 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确保完成农村住房建设任务 一是县里成立农村住房建设和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得力人员,联合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