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系统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现场考核评分办法为进一步巩固我市教育系统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切实推动学校长效管理,深入开展我市学校健康教育、环境卫生和食堂管理等工作,有力保证自2011年以来“创卫”工作的延续性,促进校园环境卫生及学校食堂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我市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不断提升我市学校健康教育和卫生管理水平,现根据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依照《贵阳市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现场考核评分办法》、《关于贵阳市教育系统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2013年全国爱卫办制定印发《国家卫生城市(区)暗访评审工作细则》等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健康教育、校园环境卫生及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等贵阳市教育系统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现场评分表相关内容(见附1)和健康教育工作检查内容(见附2)
二、具体办法(一)按市爱卫办要求,考核范围为各区(县、市)政府所在地的所属学校
原则上,全年四个季度考核被检学校不得重复
(二)长效管理现场考核和健康教育检查每年4次按季度进行
检查中一旦发现存在问题,立即组织整改落实
(三)各区(市、县)教育局自评考核1
长效管理现场考核认真按照考核内容(见附1),每季度随机抽查5所学校,其中含1所幼儿园、1所小学、2所初中、1所高中
本项考核采用量化评分方式,满分为20分
健康教育工作检查认真按照考核内容(见附2),在当季度随机抽查的5所学校中,检查1所小学及1所初中
本项考核同样采用量化评分方式,满分为100分
(四)市教育局自查及督查考核1.市属学校市教育局按照考核内容,每季度随机抽查4所学校,一旦发现存在问题,立即组织整改落实
考核采用量化评分方式,长效管理现场考核满分为20分,健康教育工作检查满分为100分
原则上,全年四个季度考核被检学校不得重复
2.区属学校市教育局根据各区(市、县)教育局报送的考核情况,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