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系统“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的意见》(商秩发【2009】234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商务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增强诚信意识,营造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根据商务部、中宣部等14部门《关于开展2009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秩发[2009]288号)和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2009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内政商建字[2009]492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商务信用体系为宗旨,以增强市场经营者和公众诚实守信意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目的,在全市商务系统大力倡导“诚信兴商”的经营理念,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为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二、活动主题拓展市场,促进消费;诚信兴商,和谐发展。三、宣传重点(一)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重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以及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精神和重大意义,积极推动我市商务信用体系的建设,努力打造诚实守信的商务环境。(二)有关市场监管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及“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重点宣传商务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执法程序、举报投诉和查处机制。宣传守法守信的典型企业和个人,深入推动内贸、外贸、外经、外资等领域有关打击商业欺诈、规范市场、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等具体工作。宣传“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加大社会的知晓度。(三)宣传信用基本知识和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知识重点宣传商务信用基本知识和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知识,宣传和贯彻《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普及信用知识,树立诚信理念,全面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四)重大违法违规、商业欺诈典型案例及开展诚信建设的情况重点宣传商务领域重大违法违规、商业欺诈典型案例,通过传教育,增强市场经营者诚实守信意识。宣传商务领域开展诚信建设的情况,使社会公众充分认识“诚信兴商”活动的重大意义。(五)推动“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重点宣传被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命名的示范街、示范店诚信经营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推动“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四、活动时间及主要形式本次“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时间为:2009年9月1日至9月30日。活动的主要形式:(一)召开全市“诚信兴商”座谈会。重点以商贸流通企业、外经外资外贸企业、行业协会等为主体,介绍企业“诚信兴商”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于9月上旬召开座谈会。此项活动由市商务局、各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二)利用公共场所,扩大宣传面。各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在广场、社区、街道等公共场所,开展现场咨询、路演、发放宣传资料、知识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宣传诚信文化和守信模范,普及信用和防范欺诈的知识。(三)张贴宣传画、标语,广泛组织宣传活动。各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大中型批发市场、建材、家居、商场、超市、汽车经营场所、加油站、美容美发和洗衣店、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万村千乡”农家店等企业和外经贸企业,在其经营场所布置展位、张贴宣传画或是挂标语。(四)举办大型集中宣传活动。市商务局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协会共同举办一次集中宣传活动,推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五)利用新闻媒体,深化宣传效果。各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与各类媒体加强沟通联系,采取撰写文章、开辟专栏、制作播放公益广告、编发公益短信等多种方式,倡导诚信经营的理念,扩大宣传声势,突出宣传效果。五、活动步骤我市商务系统“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009年8月20日—8月31日)第二阶段:宣传和教育阶段(2009年9月1日—9月25日)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09年9月26日—9月30日)六、有关要求(一)各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宣传月活动作为诚信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密切与有关部门的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