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道路施工合同范本最新) 下面是我分享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道路施工合同范本最新),供大家参考
1.定义与解释1.1 定义下列词句或用语,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一般应具有如下含义
1.1.1 项目业主建造工程和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对象,具体情况在专用条件中指明
1.1.2 工程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一项或若干项永久工程(包括向业主提供的物资和设备),其概况在专用条件中说明
1.1.3 服务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所承担的工作,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亦称监理服务
1.1.4 业主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单位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
1.1.5 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提供监理服务并具有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亦指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派驻到项目所在履行监理服务的机构
1.1.6 一方:业主或监理单位
双方:业主和监理单位
第三方:一般是指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单位或个人
但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也可以是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它当事人
1.1.7 监理合同一般应包括: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的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附件 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附件 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附件 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法律规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以及双方签认的其它文件或附件
1.1.8 项目建议书被业主认可并接受的监理单位的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或监理规划
1.1.9 日:即历法日
1.1.10 月:根据公历从某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日开始至下一个月份相应日期的前一日截止的时间段
1.2 解释1.2.1 监理合同中的标题只是为了查阅方便,不应作为监理合同本身的内容予以理解,也不应用于对监理合同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