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塔吊租赁合同三篇塔吊租赁合同 篇 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 (简称乙方) 因工程需要,乙方向甲方租用 塔机 台,用于 施工场地,安装高度(标高)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租用工程名称: 二、租用地点: 三、租用期限: 四、收费标准: 1、租金:每月租金 元,(大写: ),机操人员工资每月 元(大写: );合计金额 元(大写: )。 2、塔机一次性进出场费共计 元(大写: )包干(已包含塔机安装、拆除、修理、日常维护费,标准段及超高段标准节的所有进出场费及办理塔机使用有关的安监等相关手续费等所有费用)。 3、超高标准节(标准节高度 2.8 米/节)每节租金 元/天,附着 4000 元/道(附着长度单根超过七米,每增加一米加收 元)。 4、由甲方负责配备两名机操人员。塔机指挥人员由乙方配备,也可委托甲方配备,工资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要求机操人员疲劳操作,如需增加机操人员,乙方按每月 元/人向甲方支付机操人员工资。 5、费用计算方法:设备进场以乙方通知时间为准,从安装调试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之日起计算,不足一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台班费)。如因乙方原因推迟塔机使用时间,仍从塔机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之日起计算租金。 五、付款方式: 1、租赁费付款方式:租赁费每季度结算一次,在下一季度7 日内付清。余款在塔机报停后一个月内付清,如未按时付清每天按租赁费总额的 1%收取滞纳金。 2、合同签订甲方进场进行地脚螺栓的安装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大写: )。塔机标塔段全部进场并开始安装后一次性付清进出场费,否则甲方可停止安装,并由乙方承担所产生的一经济损失。 3、如因该施工场地现场条件限制,必须采纳特别方案安拆塔机,另增收技术措施费和大型机械台班及人工费,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向乙方收取。 4、支付款项时甲方须提供足额租赁发票,产生的税额部分由甲乙双方各承担 50%。 六、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应完整可靠,应具设备本身所应具备的工作能力,并每天给足保养时间 1 小时,超出使用和维修时间则应扣减租金及赔付乙方相应损失;塔机高度必须满足乙方施工需要,如因甲方塔机高度不足(主要指超过标准塔高后标准节的配置不及时)影响乙方工作进度等则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2、塔机上岗人员必须服从施工现场乙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度、指挥、遵守乙方现场的一切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