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院定向就业协议书 甲方: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 (乙方签约时未满 18 周岁填写)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为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育,根据国家进展改革委、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村订 单 定 向 医 学 生 免 费 培 育 工 作 的 实 施 意 见 》 ( 发 改 社 会〔2024〕1198 号)等文件精神,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育定向就业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协议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育是指为重点充实乡镇卫生院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依据农村卫生队伍建设进展需求而实施的医学生免费定向培育,要求志愿并获准接受免费培育的学生须按本协议约定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资格(有毕业证书,下同),并按本协议约定定向就业
第二条 乙方清楚知悉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育的内容,志愿参加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育 项目,并承诺: (一)完成 (学校)以下第 项高等医学教育取得毕业资格; 1
专业: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制 年; 2
专业:临床医学专业专科,学制 年; 3
专业:中医学本科,学制 年; 4
专业:中医学专科,学制 年; (二)一经取得毕业资格即服从甲方安排,到甲方指定的乡镇卫生院(或乡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定向服务单位)定向就业且在定向服务单位连续工作 6 年(含 6 年)以上(以下简称服务期)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负责在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书后为乙方提供聘任岗位,安排乙方到定向服务单位就业
第四条 负责督促定向服务单位与乙方及时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并协调有关部门,为乙方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