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厂房合同(通用 14 篇) 出租厂房合同 篇 1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经协商甲方现将环市北路 64 号建设机械土石方工程公司车场内修理车间及车间面前空地即东至西现上车台为界的混凝土土地面为线,共约 800 平方米场地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一、租赁期限 从 20xx 年 12 月 8 日至 20xx 年 1 2 月 8 日止,共五年。 二、租金和管理费 每年租金 14000.00 元,管理费 10000.00 元,共 24000.00元。 三、租金管理费的交付方式 乙方一次交足一年租金和管理费方可使用,下年的租金及管理费于该年 12 月底前交清,以后每年如此。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按现状设施、场地交给乙方和原车间安装照明电及三相电表一并交给乙方使用。 2、监督管理整车场使用,协调做好邻居经营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使用范围内,如需增加任何设施.设施施工前必须把方案交给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时不得破坏原建筑物主结构。 2、负责租赁属乙方使用的水电费。 3、要按常规汽车修理厂条件经营,保证环境卫生,消防系统齐备。 4、在使用范围,乙方在租赁期内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人为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给甲方。 5、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自行处理原置可动财产,不可动部分(含围墙、房屋、天棚等)无偿留给甲方使用。 五、违约责任 1、在履行合同期间内,单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索回车间及场地或转租他人,不得提高或压低租金和管理费,否则作单方违约处理,违约方必须按法律规定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责任,如数赔偿给守约方的所有损失。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足租金和管理费给甲方,若因特别原因不能按时交足,必须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同意后延长交纳时间,否则,以逾期进行天数计,按所欠款项总额每天罚款 5%,超过一个月不交,甲方有权依法终止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及场地,乙方除交清所欠租金、管理费和违约金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未尽事宜 本合同书如有不详事宣,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从甲方收到首期租金及管理费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