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协议书合同 出租房屋协议书合同一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内容 1
甲方将位于 房屋租赁给乙方
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具有合法产权和使用权
租赁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甲方同意乙方租赁房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
租赁期共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于本合同签署后将租赁房按现状交付乙方,双方办理书面交付手续
租期自甲方交付房屋之日起开始计算
租期届满未续租,乙方在租期届满后三日内无条件将租赁房交还给甲方
租赁房主要装饰、设备、设施及状态: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及其交纳方式 1
第一年租金每月 元,全年租金总额 元
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基础上递增 %为每月每平米 元,全年租金总额 元
第三年租金在第二年基础上递增 %为每月每平米 元,全年租金总额 元
租金按每 (6 个月/12 个月)支付一次,先付后用
甲方交付租赁房给乙方之日起三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首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以后每期(6 个月/12 个月)租金提前 30 日支付
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 个月租金的保证金 元(大写: ),与首期房屋租金一并交付
租赁期届满,乙方退还租赁房,结清房屋租金及其他物管、水电等费用,若无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无息退还保证金
第四条 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规定自行向有关单位缴纳
如不缴纳和拖延缴纳,后果自负
(1)水、电费; (2)天然气费; (3)电视闭路费; (4)电脑网络费; (5)物业管理费; (6)因本合同导致甲方应缴纳的租赁合同登记印花税、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租金收益的所得税等所有税费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在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