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平安施工场地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思路、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进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区“创新深化和项目促进年”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省、市平安创建各项目标,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立足新起点、争创新优势、谋求新进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进展制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基本思路是:突出以区属在建工程为重点,以点带面、抓甲方带乙方地对全区区域内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基本搞清在建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在安全生产、治安状况等方面的基本概况。同时,根据市、区有关部门的部署,在创建平安施工场地和安全生产方面,适时进行宣传、培训、检查、督促,法律规范每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初步建立起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体系,力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沟通、整体联动,把创建平安施工场地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总体目标是:仔细贯彻省、市年创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加强创建平安施工场地,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围绕区安全生产“”规划,全面贯彻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运用和借助科技手段,完善平安创建保障机制,发动广阔职工积极参加,仔细协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使施工场地的各类社会矛盾有效化解、各种违法犯罪得到控制、各类发案明显下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上升,确保施工场地做到“七个不发生”,为确保我区省“社会治安安全区”六连冠目标的实现和我区平安创建工作保持省、市先进行列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根据市、区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年我区创建平安施工场地工作由区建设局牵头,区司法、综治办、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流动人口办、消防、工商、技术监督、环保、卫生、信访、街道等部门配合并派员参加,组成区创建平安施工场地工作队伍。创建平安施工场地工作队伍在区创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区综治办负责具体指导和协调。 三、创建标准 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与防护措施,建立各级安全责任制,防止群死群伤重大事故发生。加强建筑施工场地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措施落实,重点要害部位人防、技防、物防覆盖率达到 100%,不发生施工建材被盗、被抢案件。强化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管理法律规范有序,无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建立健全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