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交流轮岗方案干部交流轮岗制度的主要内容:一、交流轮岗的对象二、交流轮岗的方式三、交流轮岗的程序四、交流轮岗的其他相关事项政府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制度总结一、交流轮岗的对象和条件1、对工作年限的限制例:1)在同一职位满 5~8 年的人员
2、对工作岗位的限制例:1)在同一单位的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岗位任职满 5 年的
2)在卫生执法部门的审批、主办岗位工作满 6 年
3、对职级的限制例:1)在同一处室连续任正副职满 5~10 年的人员
2)在职能部门任正职或副职累计满 10 年的人员
4、其他例:1)副科级后备干部缺乏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经验的
/具有发展潜力,需多岗位锻炼的JJIA4-Jp--I'I2)在同一单位工作满 5 年,本人自愿交流,并经本单位党委同意的
二、交流轮岗的方式1、跨部门交流1)含义即在同一单位不同部门或同类性质部门之间交流
2)对象在同一单位任职满 8 年或在同一单位的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等岗位任职满 5 年的直属各单位人事、财务部门负责人主要在本单位不同岗位交流必要时可以在直属单位同类性质部门之间交流
2、跨区域交流1)含义即不同单位的中层干部之间交流
2)对象处级以上干部或直属单位领导
副科级后备干部缺乏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
3、内部交流1)含义即在本部门不同岗位间轮岗交流
2)对象在同一单位的同一岗位任职满 5 年的人员
三、交流轮岗的程序1、排查任职情况由人事部对各单位中层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
2、产生预备交流人选采取个人申请(获组织批准)、单位推荐、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直接确定人选三种方式,产生预备交流人选
3、确定预备交流岗位在用人单位申报预备交流职位的基础上,组织人事部门将申报单位空缺的职位、预备交流人选所对应的职位统一调剂,确定预备交流职位
4、制定方案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