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厂房屋租赁合同 加工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与承租方为租赁 xxxx 生产车间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租方将位于公司内新建的二号车间、氧化锌炉一座及有关生产附属用房,租给承租方生产经营
二、租赁期五年,即从 XX 年 3 月 30 日起至 XX 年 3 月 30 日止
三、租金为每年人民币 xx 万元,五年合计 xx 拾万元,此款在合同签字时一次性付清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
出租方负责水、电、路接通铺平;租赁期间该生产车间使用的水电单独装表,水电费由承租方负担
租赁期间,承租方自主合法经营,安全生产,一切安全事故与出租方无关
承租方所租厂房设备在承租期间一切维修费用与出租方无关,租赁期满按能够生产的要求移交给出租方,厂房产权及为生产所置附件归出租方所有
租赁期间,在本合同条款内承租方有权转租,若因国家(政府)明令禁止生产该产品,所剩年限的租金按每年贰万元计算返还 50%给承租方
承租期间,承租方生产经营有关税收自负,与出租方无关
其它相关单位收费均由出租方负担
五、合同期间如因不可测定因素需终止合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上述条款双方均应自觉履行,取信于对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见证人各执一份
出租方: 见证人签字: (签字盖章) 承租方: 年 月 日 出租方: 见证人签字: (签字盖章) 承租方: 年 月 日 加工厂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
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厂房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厂房使用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厂房包括机器设备及部分附属房间
乙方已对甲方所要承租的厂房做了充分了解,同意承包该厂房
二、租赁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