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品牌意向书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 县(区) 经营
第二条:合作期限 本意向书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日止,意向书到期前 60 天,经乙方书面申请,享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适销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2、甲方为乙方提供产品及业务培训和辅导
3、享有对乙方进行业务监督管理权利,主要为:乙方是否在约定的范围内和约定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乙方是否按品牌加盟要求法律规范操作业务和店销售有非中心提供商品等
若乙方违反规定,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者,甲方不予退还各项品牌加盟费用,并收回授权书和协议书,同时宣布作废
第五条:保证金、品牌加盟金: 为保证甲方商品的信誉,品牌之声誉,监督乙方在该地区的经营不得有损害甲方商誉行为,乙方与甲方合作为品牌加盟时,须付保证金万元人民币给甲方(合作期满,甲方把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中途如有违约行为,根据违约责任大小,甲方有权扣下保证金,甚至继续追加必要的法律责任
为保证公司不断致力开发新产品,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制定相应的市场销售策略及甲方在产品注册,包设计等无形资产,乙方在加入甲方品牌加盟店时,须交品牌加盟金万元人民币,以保证甲方利益
第七条:结算方式、价格和条件 1、本合约价格表为基础价目表,仅适用于现金结算客户
现金结算方式,乙方以现金向甲方购买产品
2、按月结算方式,乙方应于每个月 号之前给甲方结清上月的货款
逾期未结的甲方有权利每月收取合约金额的作为违约金
同时月结方式的合约价格为基础价目表中价格上浮10%
3、寄卖结算方式,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展品,乙方发生订单后向甲方订货,并与甲方送货后 5 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