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能否规定变更工作岗位 劳动合同能否规定变更工作岗位呢 劳动合同不能规定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岗位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的基础上才能变更
《劳动法》第十七条是关于劳动合同变更的规定,即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根据劳动部的这一规定,变更工作岗位应被视为劳动合同的变更,应根据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处理
因此,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如要变更员工的劳动合同,应事先与员工协商,征得员工的同意后才能变更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和三十一条是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的规定
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则应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劳动者应当服从
当然,假如劳动者不愿接受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调整,应当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仔细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
但是,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由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变化,或者职工劳动、生活情况的变化,也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所作的修改和增减
劳动合同的变更,包括协议变更和法定变更两种情况,协议变更是指双方当事人必须协商一致,达成协议;法定变更是在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当事人一方可依法提出变更劳动合同
无论是协议变更,还是法定变更,只限于对劳动合同的某些内容的变更,不能对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变更
允许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是: 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