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租赁合同备案证明(五篇)_租赁合同 我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北京租赁合同备案证明》,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还可以找到更多《北京租赁合同备案证明》
第一篇:北京郊区租赁合同 出租单位: 承租单位: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年九月 北京市液化*油气钢瓶租赁合同 出租单位(甲方): 承租单位(乙方): 第一条 租赁钢瓶数量及金额规格 数量 租期 租金 押金 备注 5kg 15kg 50kg 气相 50kg 液相 50kg 气液两相瓶合计第二条 租金和押金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和押金; 2
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正确使用钢瓶; 3
应根据合同约定交付符合国家和本市安全技术要求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在租赁期间负责钢瓶的维护和保养,对钢瓶安全全面负责,并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定期将钢瓶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二)乙方权利义务 1
有权要求甲方根据合同约定交付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并检验钢瓶上出厂钢印标记、气瓶检验标记和注册登记钢印代码等内容是否清楚、有效,对标记、代码有问题的钢瓶有权拒收
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数额、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和押金
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安全使用钢瓶,妥善保管好钢瓶,不得损坏、遗失或擅自替换钢瓶,并在合同终止后 日内将钢瓶退还甲方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钢瓶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迟延交付钢瓶或乙方迟延支付租金和押金的,应根据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交付的钢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者在租赁期间发生毁损或其他可能影响钢瓶安全使用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免费修复或更换,因钢瓶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钢瓶毁损、灭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