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系统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法1
电线、电缆敷设技防系统安装中的配管、线槽安装,电缆、电线敷设与建筑电气相同,但在弱电系统中,大多信号型号都是直流电压、电流信号或数字信号,故对电缆(线)的敷设工作应注意以下几点:a 电缆敷设必须设专人指挥,在敷设前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底,说明敷设电缆的根数,始末端的编号,工艺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以及核对电缆的规格和型号;b 线缆与接线端子板、仪表、电气设备等连接时,应留有适当余量;楼层配线间、设备间端留线长度(从线槽到地面再返上)铜缆 3~5m,光缆 7~9m,信息出口端予留长度 0
4m;c 线缆敷设时,两端应做好标记,线缆标记要表示清楚,在一根线缆的两端必须有一致的标识,线标应清晰可读
标线号时要求以左手拿线头,线尾向右,以便于以后线号的确认;d 光缆应尽量避免重物挤压;填写好放线记录表;记录中主干铜缆或光纤给定的编号应明确楼层号、序号;e 绑扎:施工穿线时作好临时绑扎,避免垂直拉紧后再绑扎,以减少重力下垂对线缆性能的影响
主干线穿完后进行整体绑扎,要求绑扎间距 Wl
光缆应进行单独绑扎
绑扎时如有弯曲应满足不小于 10cm 的弯曲半径
l 线缆的敷设线缆布放前应核对规格、型号、路由及位置,必须与设计相符
线缆的布放应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等现象,不得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线缆在布放前两端应贴有标签,以表明起始和终端位置,标签书写应清晰,不易脱落
Utp 双绞电缆、光缆与大楼内其它弱电系统的线缆应分离布放
各线缆间的最小净距离须符合设计要求
线缆布放时应有冗余
在交接间、设备间 utp 电缆预留长度一般为 3〜6m,工作区为 0
6M,光缆在设备端预留长度为 3〜6M
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
线缆的弯曲半径应遵照下列规定:aUTP4 对双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 4 倍
b 主干大对数双绞电缆的弯曲半径